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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招标编号:********************)
*、内容:
各响应申请人:
因部分响应申请人反馈,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如下澄清:
*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*章“竞争性磋商公告”中第*条“申请人资格要求”第*.*
款原文: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财务状况报告,依法缴纳税收
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,具体包括:提供近*年(****年-****年)经会计师事务所或
其他第*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或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及审计报
告复印件;近*年内新成立法人(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)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
务所或其他第*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;****年度内新成立法人(以营
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)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)。”
现变更为: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提供近*年(****年-****年)
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*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或损益表、现金
流量表)及审计报告复印件;近*年内新成立法人(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)提供成立年
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*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;****年度及
以后新成立法人(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)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)。”
*、因以上澄清内容,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期至
****年*月**日**点**分,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。
特此澄清。
延期开标:****-**-****:**:**
*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****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律委员会。
*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
地址:****省楚雄市东盛东路***号
联系人:****
电话:*****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***@**.***
招标代理机构:****
地址:****省****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东新路**号
联系人:****
电话:*****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***@**.***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(签名)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(盖章)